眼睑“镶”金丝 眼睛发炎了 事主郑女士向美容院索赔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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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4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近日,家住广州市白云区的郑女士向记者投诉称:她去年7月在没有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新市某住宅小区×氏美容院做了“童颜祛皱”的医疗美容手术,在下眼睑处注入“金丝”。手术后一个月左右,眼睛发涩、发痒、红肿,并伴有头晕、头痛现象,眼睛底下还出现了几个小疙瘩。该美容院否认做过手术,称只是“眼部护理”出错,眼睛受感染发炎。而根据有关法规,一般美容院是不能做医疗美容的。 郑女士 做3次修补手术仍无改善 郑女士告诉记者,过去4年,她一直都是×氏美容院的主顾。去年7月11日,在该店老板江小姐的游说下,她花了13800元做了“童颜祛皱”的医疗美容手术,一位自称徐医生的人用针管在其下眼睑处注入“金丝”。手术前,江小姐曾信誓旦旦地对她承诺,这个手术可以确保她在未来10年眼部都不会长皱纹,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和后遗症。但手术后眼睛就出现问题。 随后的9月、12月和今年的5月郑女士在该院做了3次修补手术,每次的手术都让郑女士痛苦不已,但眼部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郑女士觉得,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损害,要求对方退还全部手术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医院治疗费共计20万元。 美容院 不曾做“金丝美容”手术 该美容院不承认曾做“金丝美容”手术,11月24日,记者来到该美容院,美容院方面说,郑女士的眼睛之所以会出现那些症状,是由于做眼部美容时操作不当引起感染所致。 但郑女士出示的×氏美容院贵宾包月卡显示:郑女士的美容项目是“童颜祛皱”(金丝植入),价格为13800元,第一次手术是在去年7月11日,后来三次的修复手术时间分别是去年9月3日、12月15日以及今年5月27日;同时注明:江小姐、徐医生同意以后做眼修复手术不收任何费用。 一位曾在该美容院工作过的姓赵的工作人员说:郑女士在此三次做修补手术的过程她都很清楚。这个美容院借用的是一个姓谭的女士的过期营业执照,也没有医疗美容许可证;平时工商局来查的时候,美容院就关门应付。 正规医院 “金丝美容”未经过科学论证 记者随同郑女士来到客村的广州某三甲医院,该院整形美容中心的蒙医生在给郑女士拍片以后,给出的诊断结果是,眉骨和下眼睑处共有11根金属异物,如果要取出来,手术非常复杂,因为需要开11个口子,而且由于不确定金属物的性质,不能确保能将金属物取干净。即使取出金属物后还可能会留下11道线性疤痕,发生塌陷。 据专家介绍,国家卫生部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用金丝进行美容,因此,广州的各大医院一般都不做这类手术。这种美容手术的安全性、可靠性、效果等,都没有得到科学论证。 律师 美容院无权做医疗美容 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邓文剑律师认为:美容院根本就无权做医疗美容。美容院只能做一般的生活美容 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在技术标准和管理上都有不同要求。前者属生活服务范畴,接受内贸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属于医疗服务范畴,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执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而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美容院只有皮肤护理的许可证。 本报记者 赵南坚 实习生 陈玫 朱丰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