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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流感、禽流感 传染病明起下“猛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03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30日电明天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新法)即将施行。杭州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蔡一华处长告诉记者,基于去年突发的非典疫情,此次修订的新法变动很大。

  今后,市民对传染病疫情有了法定的知情权,以便自身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因疫情被隔离的人群将得到可靠的生活保障,隔离期间照拿工作报酬;困难人群患有特定传染病,可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每个县(市)均将设立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并不得拒收传染病人……与原来的《传染病防治法》相比,新法处处体现出人性化的关怀。

  非典禽流感为乙类传染病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是最严重等级。根据去年情况,新法把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乙类传染病,使列入法律的法定传染病由原来的35种增加到37种。甲类是指鼠疫和霍乱两种;乙类包括非典、艾滋病、禽流感、狂犬病、肺结核等25种;丙类包括流感、麻风病、风疹等10种。

  但新列入的非典和禽流感,要按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对待;艾滋病由原来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改为按照一般乙类传染病管理。

  疫情预警并定期公布

  记得去年杭州出现非典疫情前,很多市民疑神疑鬼众说纷纭。现在不用害怕了,新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必须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公布。也就是说,哪怕杭州还没出现某种传染病,但其他地方已有并有可能在杭州出现,浙江省卫生厅必须依法向市民提前发出预警,一有情况及时公布。这也是从去年非典疫情爆发吸取的教训。

  杭州市民将定期知道全国的传染病疫情,因为按照新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浙江省卫生厅也要定期公布浙江省内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被隔离人员照拿酬金

  去年非典期间,杭州采取的隔离措施证明了这一方法的有效性。这不,即将施行的新法更加明确了这一措施。新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切断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可采取紧急措施:限制或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控制或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蔡处长说,这些都是在去年非典期间暴露出来的紧急控制措施不完善问题,是新法遵循的原则之一。

  隔离期间,实施隔离的人民政府应当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困难人员实行医疗救助

  新法中,最显眼的是“医疗救治”和“保障措施”两块内容,因为这是全新的两个章节。新法规定,市级以上须建立传染病医院,县级以上必须设立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根据这一规定,蔡一华告诉记者,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被指定为杭州市传染病医院,而杭州市区以外没有设立传染病区的县(市),必须马上在指定医院设立传染病区,这些都是为防止医院内发生交叉感染。

  对于传染病的保障,新法下了“猛药”,必须把传染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困难人群患有特定传染病,可以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目前,杭州地区的困难人群可以减免的有两种传染病,分别是结核病和艾滋病。

  医院不得拒收传染病人

  过去,我们偶尔会听到传染病人被推委、诊治不及时的事情。现在就不一样了,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救治或接受转诊的,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降级、撤职、开除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分处罚。

  附件:我国传染病种类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詹雅 陈伟利 罗克)(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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