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GMP、GSP认证收费有了标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19 新华网 |
12月1日起,我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收费、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收费标准开始执行。据了解,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这两项收费标准的具体规定为:省药品认证管理机构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认证,向申请企业收取GMP认证费,首次认证收费标准为一个剂型26500元(含一条生产线),每增加一个剂型加收2650元。认证机构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GSP认证,向申请企业收取GSP认证费,首次认证收费标准为:地市级以上批发企业每户15000元,市县级批发企业每户10000元。认证机构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向申请企业收取GSP认证费,首次认证收费标准为:地市级城市零售企业3000元,县市级城市零售企业2000元。乡(镇)村零售企业不超过1000元,对乡(镇)村零售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收费用。同时,管理部门还要求,收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向企业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也不得向企业摊销认证人员赴现场开展认证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违反规定的,按有关法规查处。(记者韩红新) 编辑:朱霞(来源:兰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