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立法减薪被判违反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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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27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香港消息 香港上诉法庭昨天以2比1裁定,公务员就政府立法减薪司法复核上诉获胜,并指立法减薪违反《基本法》。 上诉庭以2比1裁定,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单格全及前督察刘国辉就政府立法减薪司法复核上诉获胜。法官指出,政府提出《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立法减薪,在1997年前没有先例,如要减薪要获得公务员同意,否则违反基本法,两名公务员可不接受减薪。而首席法官马道立则反对上诉论据,他指出,政府有权就公务员的薪酬作出修改,而基本法只是确保香港顺利过渡及延续性。单格全较早时在法庭陈词时指《基本法》第100条保证回归后公务员的“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说,政府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他说,仔细研究上诉庭的判决后,认为对整个社会有重要影响,所以寻求终审法院早日聆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