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经普办发出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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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50 新华网 |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04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展开。为了做好这项普查工作,日前青海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致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这封信中指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开展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此次青海省普查的调查对象是全省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是2004年全年的单位基本情况和经济活动情况,具体包括单位标志、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每一个被调查对象有按时如实申报普查表规定各项内容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同时这封信中还明确指出,此次普查结果主要是为各级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普查结果不作为收取各种税费的依据,普查员和各级普查机构对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 小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