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明年1月起提高“村官”补贴 不少于45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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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0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为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进一步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市将从2005年1月起提高财政对各区(县)村(社区)的党(总)支部委员和村(居)委会委员的岗位补贴,使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补贴由原不少于300元/人月提高到不少于450元/人月。 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的意见规定,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的岗位补贴应不少于600元/人月,村(居)委会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应不少于520元/人月,党(总)支部委员、村(居)委会副主任及委员应不少于450元/人月。这些补贴标准为各区(县)必须确保发放的最低补贴数,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可视经济发展情况提高补贴标准。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为全市各村(社区)在核定的“两委”职数内配备的村(社区)干部。全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补贴的补助资金,从省对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配套资金中解决,由区(县)财政集中统一发放。 市委副书记于云臣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提高村干部岗位补贴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区(县)要结合各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对农村基层干部投入一份感情,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确保明年1月起及时将岗位补贴直接发放到村(社区)干部手中。他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对各区(县)财政专户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截留、挪用、拖欠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于云臣同时要求有关区(县)要认真推进调整村委会规模工作,结合“两委”换届选举,适当提高交叉任职比例,精简“两委”干部数。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松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仰鹏。(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