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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构建维权社会网络致力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0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市妇联系统的1046件信访投诉中,婚姻家庭问题比例占居首位,其次分别为文化教育、劳动权益、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方面的投诉,凸现出我市妇女儿童维权问题的广泛性与复杂性,一些妇女问题也成为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庭问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据了解,重婚、“包二奶”、离婚及家庭暴力问题占了投诉总量的33.5%,其中反映家庭暴力及离婚问题的分别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28%和30%。由于家暴问题日趋严重,造成离婚居多,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也随之增多,由此引发了生产生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住房难问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与此同时,强奸妇女、伤害妇女人身案件也有增多的趋势,去年此类投诉案件共75宗,比2002年增长近四成。

  女工劳动权益易受侵害

  由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制度不够规范,有的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却履约率很低,而且大多数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及社会保险内容,女职工劳动卫生、职业安全及健康保障仍存在较大问题,外来女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较多,社会保障不够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还未启动等问题也时时困扰着许多职业女性。据统计,去年妇女劳动权益问题的投诉量达125宗,占总量的12%。

  妇女丧失隐性财产分割权

  虽说“男主外,女主内”,但一些妇女在离异前对家庭财产并无支配权,甚至对家庭财产一无所知,一旦离异,能分割的就仅仅是看得见的财产,而对家中的隐性财产完全丧失了分割权,且由于举证难,造成投诉难、司法机关处理难,致使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许多农村“出嫁女”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难于到位,村规民约缺少合法性审查,村规大于国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又缺乏司法救济手段而享受不到应有的财产权益,致使此类上访案件有所增多。

  农村女童受教育权利被忽视

  由于部分农村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使女童的失学、辍学问题仍然突出,她们受教育的权利往往被忽视,去年关于此类投诉就有222宗,占接访总量的21%。

  一年多来为妇女提供149宗法律援助

  为了不让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市不断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局,探索创新维权工作手段,目前全市7个区县的妇联组织除潮南区因区域调整未设立外,其余已全部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建立“法律援助咨询日”制度,2003年1月至今年10月共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49宗。在我市外来女工比较集中的金平、龙湖、澄海、潮阳、潮南等区首批创建5所外来女工流动学校,通过送教到企业、社区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在汕外来女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的生活水平。今年“三八”节前已全面完成在公安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的建站工作,至今年8月份为止,全市96个服务站共接受妇女投诉案件144宗,发挥了预防和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作用。全市社区居委会目前已建立起“家庭暴力投诉点”1057个,及时处理家暴投诉。(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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