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实行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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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4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林洪浩通讯员任宣)昨日上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向前来视察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钟鹤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汇报食品安全问题时提到,广东至今没有出台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法规,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列入2004年的立法申报项目,目前正在调研之中。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实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卢钟鹤指出,目前涉及到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有11个之多,各部门要互相协调把工作做好,并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方面提高门槛。(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