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发票侵占公款 收款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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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2:2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一名临时收款员将收取的费用占为己有。近日,法院依法判处这名收款员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苏某系贵阳市交通局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临时收款员。2002年至2003年12月期间,苏某利用担任收款员之便,采取撕毁收款发票记帐联和存根的手段,先后将45926元占为己有。案发后,苏某退回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苏某利用其收款的职务便利,采取撕毁发票存根联的手段,将本单位财物45926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苏某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退清全部赃款,遂对其从轻处罚。 作者:廖波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