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法规今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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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2:5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罗德斌报道:备受关注的《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今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 该法规是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3条的授权,根据我省的实际制定的。它规范的对象涉及到所有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交通警察,明确了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罚款的具体标准,有利于提高全省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也统一了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的执法尺度,避免了对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不同罚款标准的现象,有利于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省公安厅要求从12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民警逐条学习,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0小时,并在集中学习结束后,要通过省交警总队组织的考核。同时,12月1日至7日为新法规的宣传周,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张旗鼓地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11月30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法工委,省公安厅在南昌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以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省交警总队还在南昌八一广场进行了《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有关宣传活动。全省各设区市交警支队也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