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教师将享公务员待遇 经费由财政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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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8:13 新华网 | ||||||||
今后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应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这是该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作出的规定。 11月29日下午,当这一消息在云和县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研究会年会上一公布,来自全省各地的农村中小学校长、老师们异常开心,会场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将保证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收入稳定,教师队伍稳定了,全省孩子念好书就有保证了。 据了解,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做法在浙江省萧山、富阳等地已先行一步。随着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收入稳步增长,但总体收入与公务员还有差距,并且城乡教师的收入也有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队伍稳定和素质提高。(张冬素)(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