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明年上调 800元调至9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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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8:45 新华网 |
笔者11月30日从省财税部门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将由人均月扣除限额800元提高到960元,扣除标准比今年上调20%。 该项政策,是省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最高准许优惠幅度确定的。此举意味着从明年开始,各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计税额时,定额计税工资达到扣除标准的,准许扣除额将比现在人均增加160元,这将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经济繁荣。(付小青、邓远峰、李)(来源: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