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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可公证 广州公证处推出网络公证,目前提供房产交易等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佳 通讯员何小云)网上购物如何保证货品质量,交易款打过去后,卖方不交货怎么办?如何防止网络交易诈骗?这些问题现在有了解决办法了:昨天,广州市公证处在全国公证系统中率先全面推出网络公证。

  全球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公司《2003年经济犯罪调查报告》中显示,在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对亚太地区企业威胁最大的风险之一。

  为规避风险,今后,市公证处对网上交易信息证据保全以及交易款项网上提存均可进行公证。简单地说,网上交易过程和产品信息可及时公证,若产品不合格,交易不成功,公证处就会将事先存在公证处一特定的账户的交易款退回给买主。其前提是要登录广州公证处网站“服务平台”(http://www.gzgzc.com)购物或交易。

  此项业务的公证费仍按国家标准收取,如50万元以下交易款按千分之三收取。目前,该服务平台已开始提供房产交易等民事方面的服务,广州市公证处下一步将推出汽车服务、金融服务、律师服务、邮购服务等多方位的网上服务。

  另外,若不在这个“服务平台”上而是在其他网站进行交易,也可申请公证。除了到公证处亲自申办外,还可通过网络“在线申办”,登录广州公证处网站即可看到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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