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发票下月起全面启用 旧代码发票可用至本月底,新版发票使用期限暂定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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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28 南方都市报 |
特别提醒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高涛)广州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号码的新版国税普通发票,同日起停止使用旧代码普通发票。用票单位和个人已经领购使用的旧代码发票,使用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凡是12月31日之后填开的旧代码发票,均为无效凭证。 新发票使用期暂定半年 广州市国税局称,新措施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做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准备工作,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从而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 新版全国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采用号码机印刷。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为分类代码,第二排为发票号码。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新版国税发票的使用期限暂定为6个月。用票单位和个人自购买发票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的,无论发票是否填用完毕,均须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增加了多种防伪新措施 新版国税普通发票增加了新的防伪措施:新版手写和电脑版发票均采用特种无碳复写纸,其中各类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及换票证的换票联均采用水印无碳纸(正面有明显的菱形水印“SW”字样)。发票联复写后文字呈现紫色。 此外,手写版发票其发票联、抵扣联及换票联的监制章及其号码所用油墨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刷,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电脑版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出口商品统一发票第四联监制章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刷,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 市民欲了解发票详情,可前往广州市国税局各区办税服务厅、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12366.gov.cn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