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萌芽》坚持己方没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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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49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朱勇)《萌芽》杂志刊登了一篇以电话号码6357****为标题的文章,不料,此号码与任女士家的电话号码完全吻合,而此后任女士就经常接到各种骚扰电话。于是,任女士以侵犯隐私权为由状告《萌芽》,一审法院判决《萌芽》赔偿2000元、并在杂志登文道歉。《萌芽》杂志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二中院二审此案,《萌芽》仍然认为文章是虚构的并不构成侵权。 在法庭上,任女士的代理人称:自2003年3月起,任女士家不分昼夜地经常接到来自全国各地莫名其妙的电话。后在一名来电的女孩子提醒下,任女士买回一本第3期的《萌芽》,发现家里的电话号码就刊登在封面呢。之后,任女士找到《萌芽》交涉未果,就将《萌芽》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要求对方登文道歉。 对这一纠纷,萌芽杂志社的观点是,“该电话号码是贯穿整个小说故事的线索,文中的人物、事件等一般都不能和现实世界的事物对号入座。况且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北京,而任女士家则在上海,不可能造成对任女士家庭电话的误认。因此《萌芽》不存在侵犯。”同时认为即使存在侵权也远远达不到登文道歉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