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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蛋糕上饭店先签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49 上海青年报

  协会将作“补充规定”

  本报讯(记者朱文娟)自带食品进饭店,先签协议书,万一用餐后发生食品卫生问题要放弃对饭店的追究。日前,市饮食行业协会在《上海餐饮信息》上刊登了一张“外带食品协议书”。协会会长何义钊表示,此举意在向餐饮业人士征求意见,完善做法,如果行得通,这种做法将补充到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的办法》中。

  “谢绝外带食品入内”几乎成了饭店默认的行规,但在两三个月前,王朝大酒店率先允许消费者带外带食品进入酒店,但必须先与饭店签一份协议,承诺万一在饭店用餐后发生食品卫生问题,将放弃对饭店的追究权益和其他投诉权、索赔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大部分饭店一样,王朝允许消费者带入的食品主要是指蛋糕。而饭店的酒和饮料通常要比超市、大卖场贵很多,却不允许消费者自行带入,对于这种做法,饭店方表示,“来酒店就是来消费的,更何况酒店卖的就是酒”。

  饮食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表示,作为一种易变质食品,蛋糕较容易发生卫生问题,酒店与消费者签协议分清责任非常有必要。他表示,目前允许带入的食品主要是蛋糕,酒类、菜肴等不包括在内,去年行业协会与消协制定的《上海市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的办法》中就已经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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