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昨开宣判会 一批犯罪分子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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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0:28 大华网 |
本报讯 (记者庄建城)汕头中院昨天召开宣判会,对2宗抢劫和盗窃案件、1宗故意杀人案件进行终审判决。 抢劫、盗窃罪犯范美官,抢劫罪犯范奇平、司元学、雷政齐、陈方分别是贵州省习水县农民和四川省古蔺县农民。2001年5月7日至2002年2月16日期间,范美官伙同多名同案罪犯时分时合,持菜刀、锄头柄、木棍、铁撬、水龙管等凶器,窜到原潮阳市谷饶镇、铜盂镇等多处路段,采用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共拦路抢劫摩托车作案20宗,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3万多元,致2人重伤,4人轻伤,1人轻微伤。2001年5月13日至12月13日期间,范美官还伙同其他罪犯,分别结伙窜到原潮阳市谷饶镇上堡村,采用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作案3宗,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6千多元。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决罪犯范美官死刑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罪犯司元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罪犯范奇平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罪犯陈方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宣判会结束后,这3宗刑事案件的罪犯范美官、朱小平、彭汉雄被押赴刑场依法执行死刑。(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