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将不再配专车 惠州拟进行厅级干部“车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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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0:56 大华网 |
本报讯据惠州市车改办透露,该市厅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定额管理办法已初步拟定,并发至该市四套班子进一步征求意见。据悉,由于地级市厅级领导实行“车改”在全省尚属首次,没有可借鉴经验,因此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预计将在明年初全面实施。 6项开支锁定经费标准 该市以“广本”2.3车型为标准,每个厅级领导年定额经费标准为76619.93元,主要由以下6项开支组成,即一是养路费、车船税、年检费及各项保险费每年共需开支7329.93元;二是按每个厅级干部一年正常300个工作日计算,一年共需开支燃油费36450元;三是车辆一级和二级维护保养一年需开支9740元;四是过路过桥每年共需开支19500元;五是停车保管费,以每个月300元计算,一年共需开支3600元。以上六项经费合计为76619.93元。 由于市级领导用车开支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该市采取在定额经费标的基础上设定机动性的开支。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在基本开支额度上增加20%,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在基本开支额度基础上增加10%。 副厅级领导不配专车 根据初拟方案,该市厅级领导用车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全市厅级领导用车实际,只对市委书记和市长配备了专车,其余的领导包括市委副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一律不配专车,只实行相对固定一人一车制度。领导干部离职时,从离职通知文件下达之日起,30天内将车辆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另外,今后厅级领导干部配车按:只能购买国产车;排气量在2.0以下;车身价格只能在25万元以下。车辆未到报废期,不得购买、更换新车,不得对车辆进行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豪华装修。 超支不补节约留用 在厅级领导公务用车定额经费管理上,采取包干到人,集中管理,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原则。每年年终公布本年度定额包干经费节支情况,如有超支的将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用车本人,并在其下一个年度的定额包干经费中逐月扣减至清偿完毕为止。如有厅级领导干部新任职时,从其任职时间的次月起计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掌握使用厅级领导干部的定额包干经费,每月公布一次定额包干经费开支。另外还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定点购买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需要进行维修时,经保险公司理赔后的损失,1万元以上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支付40%;1万元以下的均由个人定额经费开支。 公务车维护实行招标 另据了解,待惠州市直党政机关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结束,该市事务机关管理局同时还将负责集中管理的厅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五套班子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保养、保险,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下公开招标,向五套班子领导和机关公布中标结果,公布中标单位的服务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反腐倡廉合约》,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优质的保障服务,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程锦美)(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