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1所民办学校换"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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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5:0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薛冰通讯员赖红英)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广东所有民办学校将启用新的办学许可证,目前省教育厅已经对全省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审核,目前有31家机构获得申请新“牌照”的资格,按教育部规定,《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启用后,《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将于2005年4月1日终止使用。 据了解,近期省教育厅对申请换发“牌照”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进行了核查,此次已提交换发许可证申请和2002年9月以后设立、经核查符合换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要求的省直非学历教育机构共31所。上述教育机构需于2004年12月31日前到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交回《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同时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应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作为依法设立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合法凭证。 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教育厅将于2005年6月1日前颁发第2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此次未达到换证要求的教育机构,以及未报换证申请书或未报全材料的教育机构,需于2005年3月1日-31日期间向教育厅申报。按教育部规定,《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启用后,《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于2005年4月1日终止使用。(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