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误服化学制剂房东承担主要责任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2:35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杭州一3岁幼童小唐误饮房东装在酒瓶内的化学制剂。为此,其父母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医疗、交通等各种费用17万多元。日前,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房东承担主要责任。 据介绍,小唐一家在杭州市三墩镇向沈女士承租店面。7月6日上午,小唐在独自玩耍时,误将沈女士用白酒瓶装的化学制剂强碱喝下。小唐被送至医院治疗并住院。整个医治过程共花掉医疗费1万多元。此后,其父母与房东沈女士数次协商要求赔偿未果,最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沈女士将装有化学制剂的瓶子放置在小唐能拿取处,对小唐所受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小唐父母未尽监护之责。法院最后判定,沈女士向小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1.2万多元。 (方益波 叶健) 《华东新闻》 (2004年12月0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