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建设防范信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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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5:1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我国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既要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又要兼顾中国国情,加强信用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今天召开的“银行信用风险国际研讨会”上如是说。 由国家开发银行主办的“银行信用风险国际研讨会”,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正式出台之后,我国银行业首次就信用风险问题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在研讨会上说,信用风险是银行业最主要的风险,要高度重视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要加强我国宏观信用环境建设,通过征信体系的建设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信用风险内控机制的健全;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通过加大对信用风险的监管力度,督促银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陈元强调,国家及政府组织增信是信用建设的重要方式,其核心在于建立一个信用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使市场得以建设和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有效控制风险。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0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