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津城出台全国第一份养老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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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00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1日电 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入住养老机构协议书》将于1日起正式实施,与这份协议书配套实施的还有《天津市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等级标准》。据介绍,这是全国省级单位出台的第一份养老机构协议书。 从12月1日起,凡新入住养老机构的住养人,都要和养老机构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明确了养老院、入院老人及家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原先已住进养老机构的住养人,要在12月1日至31日期间重新签订这份《协议书》,过去已经签订的养老机构自定的协议书一律废止。协议的签订将有效地促进养老机构改善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通过采取防范措施,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率。同时,协议的签订也将防止个别托养人欺诈行为的发生。(完)(记者刘平)(来源: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