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忍将同窗作新鬼 成人自考生绑架不成致死案昨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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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3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今年4月引人关注的中山大学自考生绑架不成致死案,昨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潘某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中山大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类索赔费用合计76.8万元。 旁听人多换大法庭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的3名被告分别是:中山大学大一在校生、20岁的清远男子牛某,21岁的潮阳男子陈某和20岁的和平男子林某。检察机关对他们提出了绑架罪的指控。陈某和林某都是牛某的初中同学,待业在家。牛某则通过成人自考进入中山大学就读。 还未到上午9时的开庭时间,中山大学大量学生和死者家属已陆续进入法庭。由于原定法庭不能容纳如此众多的旁听人员,主审法官临时决定将此案改在广州中院大法庭审理。 此案的审理从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2时许,期间控方出示的证据常让在座旁听人员唏嘘感叹。 忍将同窗好友作新鬼 此案被害人潘某和被告人牛某均为中山大学的在校学生。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称,今年4月,牛某纠合陈某、林某一起作案。起诉书称,牛某首先指使其他二人准备好安眠药、裁纸刀、尼龙绳、铁钳、封口胶纸、水泥块、手套等作案工具。4月20日,牛某主动邀请潘某一起喝酒,并于凌晨2时许将安眠药偷偷混入潘某的啤酒杯中。 两小时后,牛某等3人携带作案工具潜入位于中山大学附近的江怡路嘉怡街14号科教大厦潘某的宿舍。陈某按住潘某的双手,林某抱住潘某的双脚,牛某则上前用水泥块砸潘某的头部,欲将其拍晕后实施绑架。不料潘某突然神志清醒并挣扎反抗,陈某随即持裁纸刀刺、割潘某的胸部,而慌乱的牛某则持裁纸刀猛刺、割潘某的颈部。两人共同导致潘某死亡。 潘某的父母告诉记者,潘家与牛家均为清远老乡,彼此熟悉,而潘某和牛某“不仅是同学,还是非常好的朋友。”“怎么也没想到,牛某竟然会对潘某下手。” 13万赌债引发杀机 据起诉书称:案发后,牛某、陈某及林某密谋当晚打电话向潘某家属勒索赎金30万元,并搜走潘某随身携带的手机一部。当日中午12时许,其他同学报案后,公安人员3天内先后将上述3人抓获。 经法医鉴定,潘某是因锐器致左颈总动脉离断、左颈内静脉离断造成大失血,及作用于胸部致心脏多处破裂死亡的。公诉机关出示大量证据,证明凶手杀人手段残忍。 “为了还清13万元赌债。”牛某当庭道出杀人动机。他说,自己因为赌博欠下陈某13万余元的债务。由于陈某对他步步紧逼,他才产生了绑架同学、勒索家长的念头。他说,按照原计划,30万元到手后,一半用来还债,另一半交给陈某及林某投资做生意。 公诉人数次询问牛某为何将潘某作为作案目标,牛某却语焉不详。 [庭审焦点] 致命一刀出自谁手? 经法医鉴定,潘某的两处致命伤分别分布在其颈部和胸部。在昨日的庭审中,牛某推翻了以前的供词,否认自己用刀割过潘某。 陈某在庭审中则承认自己在潘某的胸部刺割数刀。林某称自己一直按着潘某的双脚,他看见陈某割了潘某胸部几刀,但由于陈某的身体挡住了其视线,他没有看到牛某是否用刀割过潘某的左颈。 有没有刺出“致命一刀”,成为对牛某量刑的关键。牛某的辩护律师要求进行指纹鉴定,查明凶器上是否留下牛某的指纹。 被告和死者是否中大学生? 中山大学的诉讼代理人称,牛某和潘某虽号称“中大学生”,但他们没有中山大学的学籍,所以不是中山大学的学生。因此,中山大学不应承担民事部分的连带赔偿责任。中山大学在管理过程中也不存在任何过错。 学校方面提出:被告人和被害人都只是广东省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的学生,该中心与中山大学的关系只是联合办学,被害人的学费收据上的章是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的章。此外,自考学生所住的学生公寓,是中山大学通过协议租给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的。 潘某的父母则出示了“中山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上面盖有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公章。潘某双亲认为,只要入学通知书是中山大学发的,“我们的孩子就是中大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