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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两成多房产企业偷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26 南方都市报

  全省两成多房产企业偷税

  账外经营正成为其惯用的偷税手段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黄锐)今年以来,广东国税部门对货运、医药、房地产等行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7125.58万元。被检查的货运、医药、房地产企业中,有两成左右的企业存在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据国税局统计,全省共检查房地产企业385户,发现有问题企业107户,占27.79%,查补税款996.19万元。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结转成本、列支费用,预收房款没有依法申报纳税,用“出库单”、“领料单”等不合法的凭证列支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问题。有企业将自有资产的成本转入开发成本,房地产项目已完工但仍按预算成本结算,把应由股东个人负担的支出在企业账上列支。佛山市某房地产企业的会所和商业街是企业自有资产,但企业将其建筑成本1923.08万元结转销售房地产开发成本。

  广东省国税局稽查部门表示,账外经营正成为当前不法分子惯用的偷税手段。由于账外经营大多通过现金结算或通过没有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户来结算,给案件的查处造成极大的困难。

  因此,建议应尽快在税务、财政、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间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对企业财务核算、货款结算、银行账户资料、车辆登记等进行全面监控,力求从根本上切断账外经营者偷逃税款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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