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执行二类标准57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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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0: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储德武通讯员王富华)昨天,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管理科科长梁桂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顺德将按照佛山市的统一部署调整最低工资水平,目前具体操作方案还没有下发,按此前的思路,顺德会执行二类标准,也就是每月574元。而顺德从2002年开始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450元,也就是说标准将提高124元,提高幅度约为27.6%。 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之外,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定期发布针对全区的工资指导价,对全区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工种进行调查,根据平均数制定高档、中档、低档三个水平的工资指导价,在劳动力市场予以发布。从此前的工资指导价来看,顺德的工资水平都能平稳实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