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五条“重典”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260万欠薪春节前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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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0:5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2月1日,记者从黔东南州有关部门获悉,就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黔东南州近日出台了清偿措施,采取“垫付制”、设立应急资金等“重典”进行治理。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明确要求:务必在2005年春节前偿付完毕。 为此,黔东南州制定了清偿措施: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拖欠谁负责,将直接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二、工程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无力偿付的,由总包单位垫付;因包工头携款潜逃造成拖欠的,由分包单位垫付。三、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有监督责任,使用无营业执照、无资质、无法人资格的队伍承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四、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单位无力支付的,由建设单位立即组织资金清偿,无资金的单位用可以抵押的资产办理借款,首先用以偿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处理突发事件。实行劳动、建设、监察、审计、财政、金融、工商、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席办公会制度,对每一个拖欠的项目进行督促并落实偿付,对需要进入司法程序和需向财政、金融或者其它部门抵押借款先行偿付农民工工资的,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州级财政落实不低于50万元、县市级财政安排不低于30万元的财政资金作为应急专项资金。 黔东南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办公室为此公布举报电话:(0855)8221608。 据介绍,今年年初的摸底调查数据显示,黔东南州全州共拖欠农民工工资2533万元,截至11月25日仅偿付了273万元,其余2260万元目前仍被拖欠。 作者:田宏文 石云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