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恐怖主义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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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0: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综合报道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委员会成员对《纽约时报》说,经过一年的深思熟虑,委员会列举了威胁国际和平的六大威胁:跨国冲突、内战、经济和社会威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的国际犯罪。 不得以任何名义伤害平民 报告定义了恐怖主义,这是联合国第一次这么做。报告指出,禁止伤害平民是不容置疑的原则,一方眼里的“恐怖分子”在另一方的眼里就是“自由战士”,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 报告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任何蓄意对平民或非战斗人员施以严重肉体伤害,甚至令其死亡的行动,同时这类行为的目的是胁迫一个民族,或者向一个政府或一个国际组织施加压力,令其做某事或不做某事。”报告还称,任何人不得以“国家解放或抵抗”的名义伤害平民。 呼吁制止核武扩散 报告强烈要求国际社会制止核武器扩散。报告称,国际社会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核体系遭遇了不可逆转的毁坏,结果导致严重扩散”。报告提醒说,除了现有的核国家外,至少有30个国家有生产核武器的能力,国际社会必须帮助国际原子能机构严格限制这些国家的核资源是“民用”,而非用于制造核武器。 反省联合国失误 报告还反省了联合国10多年来最大的失误:1994年坐视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发生、对波斯尼亚地区的种族屠杀一开始就置之不理。报告呼吁,一旦防御措施失败,就应该“立即制止杀戮,防止其日后走向战争”。不过,军事行动应该是“最后的手段”。报告说,如果联合国像在危地马拉、厄瓜多尔、莫桑比克和纳米比亚一样在卢旺达和安哥拉展开果断的行动,就可以挽救二三百万人的生命。 报告还提议成立一个和平建设委员会,帮助那些刚结束战乱或骚乱的国家进行政治和经济重建,以防止其成为一个“失败国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