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在年底前把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清偿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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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13 人民网 |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2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截止目前,新疆已清偿历年农民工被欠工资10.06亿元,清偿率达85%,剩余2.3亿元,将在12月31日全部清偿完毕。 新疆各地、州、市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已分别同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清欠目标工作责任承诺书》。按照自治区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总承包单位要先行垫付。凡因包工头携款潜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其款项由使用包工头的工程承包企业负责垫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