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标王秀”需要一个更准确的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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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4:01 人民网 |
网友:端木 在央视2005年黄金段位广告招标中,外企宝洁以总标的3.8515亿元成为新“标王”,这也是央视首个“国际标王”。在此次招标中,央视总标额达52.48亿,创下新纪录。 每年一度的央视“标王秀”的现场被媒体描述为“挥金如土、血肉模糊”的豪华金钱盛宴,央视无疑是多年始终如一的最大赢家。每年的11月18日,上午8时18分盛宴准时开场,经过一番激烈的金钱肉搏,宏大的金钱交响曲终人散之后,客人各得其所,央视也开始回家数钱了。 52.48亿,这一夜之间的天文数字的进帐,真正是彰显了央视的业界老大的霸气。面对怀疑和指责,为央视辩护者称,这是自然的市场经济行为,央视谋取利益最大化没有什么不对。但是这笔巨额的广告收入是否正当仍免不了让公众充满狐疑。 谁都知道,央视多年居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连央视自己也不讳言这一点。僧多粥少、爱买不买,央视仅凭此一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开口要价。央视也深知企业的心理,所有的水涨船高最终都要消费者买单。央视算得精明,企业也不是傻瓜,心有灵犀愿打愿挨的事情,外界始终很难置喙。在一个“市场自发行为”的说辞下,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 这就出现了一个颇为奇怪和尴尬的现象,公众和媒体明知“标王秀”明显不合理、本身也有暴利之嫌,却很难给它一个准确的定性。不论是《价格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援引的条款都似乎模棱两可、语焉不详。法律在面对垄断性公共企业时的力不从心再次暴露无遗。 但是事实只能有一个。企业行为的性质也不可能同时居于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两端。公众也普遍质疑,央视是否有权利利用国家体制所赋予的垄断地位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随心所欲的招标定价于法何据?对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是否公平? 南京行政学院副教授任新民近日也撰文指出,央视“标王”体制是中国独有的,是中国市场经济不健全的表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央视发起的“标王”的广告营销模式,经过数十年的市场检验,当初中国经济发展晴雨表的功能已消失殆尽,其负面效应与日俱增,目前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弊大于利,到了该停止的时候了。 国家有关部门应对类似央视“标王秀”的媒体广告拍卖行为进一步规范和界定,包括明确其性质、判定其合法性等等,并由此进一步考虑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破解垄断事业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困局的进程,也应该相应加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