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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360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4:49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昨日发出公告,确定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属于《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35分。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分数线是经司法部会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依据国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而确定的。此外,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根据公告,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2月4日公布。司法部已向各地司法厅(局)发出通知,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媒体向应试人员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于12月4日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公告指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对于由计算机评阅的试卷一、二、三,不进行分数核查,但此三卷无成绩的,可以申请分数核查。分数核查只限于核对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核查后的成绩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

  公告要求,应试人员的核查分数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汇总造册后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统一交评卷单位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新华社供稿

  如何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昨日同时发出公告,对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公告指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公告要求,申领者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供审验。

  根据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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