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给美容美发“立规定矩”是务实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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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0:21 红网 |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美发美容行业的管理,广州市质监局将推行新的规范:美容只是对脸部皮肤的护理,美发只能进行肩部以上按摩,对于其他部位的按摩,属于医学美容行业,只能持相关的许可证方可经营;美容美发产品需要签中文;皮肤病患者应有专用工具。据悉,该《规范》目前以越秀区为试点,明年将向全市推行。(据《信息时报》12月1日报道) 美容美发行业的兴起和繁荣,本是为了顺应人们的“爱美之心”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呼声和需要出发的,然而遗憾的是,有的美容美发院沦为了社会藏污纳垢、卖淫嫖娼的性交易集散地,成为制造社会、家庭不安定因素的发源地,成了对公众健康和安全威胁最大的场所。这就加剧了人们对美容美发的误解,极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社会整个文明建设的提高。 之所以出现这些社会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和不正常现象,固然与一些消费者生活浮躁、爱慕虚荣和急功近利等因素有直接关系,但这与美容美发行业局部的多头管理,与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规范制度、监督等不健全也有关系。这两方面的原因势必促使美容美发的从业人员有机可乘,使消费者在真假难辩、良莠不齐的美容美发消费着,不知不觉中陷入了盲目的消费之列,而使健康和金钱蒙受不白之冤和不明之欺! 如今,《广州市美发美容服务规范》的出台,不仅细化了有关规定,而且便于实际操作管理。这无疑是为美容美发“立规定矩”,并套上了“金箍咒”,不仅有利于行业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各行其事,而且有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健健康康、安安全全享受美发美容服务,为实现美发美容行业、消费者和社会安定团结三者的“共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因此,此举不愧为务实之举!观点撞击:(红网:李忠卿)(红网:李劭强)(稿源:红网)(作者:冀卫军)(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