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细则”的几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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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3: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建设储备1000套廉租房的任务已落实到经济适用住房各项目中。当前,今年可竣工的18858套住房全部申购完毕。 对于明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状况,目前南京市房管局正配合城建部门根据城市建设的规模等排定建设任务,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与今年5月13日建设部等4部委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比,《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几大亮点。 纳入供应范围扩大 目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货币补贴构成了住房保障的基本内容,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成为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南京市不断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先后将城镇“双困”家庭、补偿款在10万元以下的城镇房屋拆迁困难家庭和集体土地被拆迁家庭纳入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体系,这是南京《细则》对于历年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的一个突破。同时,南京不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先后出台了15个有关政策文件。 确立建管分开体系 南京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推向市场,实行招投标制度。在整个过程中,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售价,实行土地行政划拨、统一规费减免政策,建设单位实行公开招标。中标的开发商主要任务是照图建设、保证工期和质量及协助购房者办理手续。市场化运作,建管分开体系的确立,既降低了成本、规范了运作,又使政府职能部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有效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实办。 实行“六个严控” 南京市将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建设计划、分配供应等工作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做到“六个严控”,即严控建设规模,严控套型面积,严控销售价格,严控供应对象,严控上市交易,严控剩余房源,确保以需定产,保证供应。此外,由于南京各个城区的发展不平衡,因此由市房改办实施扎口管理,面向全市供应。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03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