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大力提高农民法制观念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7:3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5年前,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大官庄村是当地出了名的“头疼村”、“乱子村”。邻里相争、干群矛盾突出、上访案件不断……而5年后的今天,大官庄村已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社会化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村”……这,仅仅是枣庄市为确保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而大力提高农民法制观念所取得成果的一个缩影。 枣庄市委、市政府认为,家庭和村庄,是农村社会的基本“细胞”和组织,是农村工作最关键的两个环节。如果一个村有一名法律素质较高的“当家人”,坚持依法办事,就能有效地避免和化解各种矛盾;一个家庭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就能规范约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行为。为此,他们于1999年在峄城区开展了“村有一个法律大专生,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工作,然后在全市推广。 为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枣庄市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联合开办了法律专业函授大专班,在全市设立辅导站,确保每村至少一名村干部接受法律大专学历教育。到目前,全市2216个行政村中,村两委成员已有1800余人参加了法律专业学习。几年来,全市法律大专生向村两委提出工作建议9200余条,避免违法决策1130件,化解群体上访1300余起。 在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中,他们在每户或家庭联户中选择一名能长期居家、有一定权威和相应文化基础的家庭成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几年来,全市已举办法律培训班400余期,培训各级普法宣传骨干9万多人次。几年来,法律明白人向村、镇两级提出各种合理建议900余条。 (张华 张登宽 钟福勤)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03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