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证“缩水” 8000万问题款变成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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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8:08 重庆商报 |
“我们辛苦查出的大案,到检察院、法院一抹就没了。”某审计干部抱怨。也不断有网友发言说,人尽皆知的大贪官,被司法机关认定时都被一再“缩水”,缩成了小贪官。 社会现实与司法执行的差距让老百姓猜测纷纭,是谁纵容了贪官?执法者说是法律的原因,法学家认为执法者水平不够。 法制早报消息10月27日,华中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林孔兴与其妻王萍因涉嫌受贿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2年期间,林孔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妻子王萍收受他人贿赂3次计人民币35.9572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 而审计署报告披露林孔兴在担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涉嫌与王萍共同或单独受贿、贪污100余万元,为亲友非法牟利200万元。相关审计资料还显示,林孔兴之女林海夫妇涉嫌利用林的权力承包工程牟利高达8286万元。 8286万还是36万 在林孔兴案一审时,涉案金额大大缩水。湖北省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这主要是目前的刑法在立法上有缺陷。即使检方指控林孔兴与妻子王萍收受贿赂36.9572万元,林孔兴及其妻子也当庭翻供,辩护律师作了无罪辩护。 但是,审计署武汉特派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处长仍坚持认为,“林孔兴案”是“林氏家族腐败”、“窝案”,绝不只是林孔兴夫妇的问题,核心问题在于“8286万元”,而不是“36.9572万元”。 纪检监察部门与老百姓把矛头对准司法机关。 “法律漏洞造成的” 一位反贪局长分析说,这有人为的因素,也有法律的问题,即使是人为的因素也是由于法律漏洞造成的。 “最难的是对挪用公款的认定。”今年,这位局长与同事们办了28件案子,只有3件被认定为挪用公款,都是非常明显的挪用后给个人使用,如拿去赌博、买房。在以前,80%都是挪用公款。“不是此类犯罪少了,其实是非常多。” “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到不是个别案件,是普遍问题,非常普遍。”因此,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律规定不够细致,导致执法者对法律的理解认识上偏差,导致“挪用公款的案件几乎是没法办!”而“最后受损失的还是国家!” “执法水平的问题” 挪用公款的案件不好办的原因,一位检察官总结就是变化快,五年内有关的司法解释变化了三次,而且互相矛盾,以致让一些贪官“钻法律空子”。 “法律没有错,不存在漏洞问题。是执法者对法律的理解有问题。”清华大学周光权断然回答,他认为这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 《中国改革》杂志曾披露:中国现在每一年贪官腐败总金额为1.5万亿人民币(近2000亿美元),这个数字约占中国一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7。 住别墅,开宝马,送子女去国外读书,是某些政府官员的生活,反贪局一位官员说:“这是公开的秘密”。(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