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终于讨回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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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8:4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 (记者冯小平)发生在去年、曾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一起企业保安殴打外来务工人员的事件,日前终于有了处理结果。 去年11月10日下午,来自重庆开县、今年39岁的受害人胡邦林在原务工的宁波某针织公司食堂就餐过程中,仅仅因为来到卖菜的窗口想看一下里面还有什么菜,就遭到当时正在食堂维持秩序的包括两名被告在内的五六名保安的殴打。事后,经法医鉴定:胡邦林的左第9、10根胸肋骨骨折,已构成轻伤。 今年4月,胡邦林向鄞州区人民法院以参与殴打的其中两名保安陈某和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并给其本人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提出起诉,要求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胡邦林的起诉要求。 败诉的胡邦林不服,随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经审理查明,两名原审被告在与胡邦林发生的纠纷中,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伤害胡邦林并最终造成胡邦林轻伤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充分。随后,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两原审被告对自己的行为向胡邦林表示歉意,并愿意一次性赔偿胡邦林经济损失共计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