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药物可否纳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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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9:36 南方都市报 |
艾滋药物可否纳入医保? 有专家表示,将艾滋当作一种普通慢性病,病人才可能彻底平等回归社会 本报讯“最近听说国家已将艾滋药物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用药目录,”日前,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称,“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只要上级有启动步骤,“我们肯定都会马上执行的”。 “如果能把艾滋病纳入医保并切实落实,人们未来仅仅只是将艾滋当作一种普通长期慢性病来看待,那时艾滋病人才可能彻底平等回归社会,人们也不再谈艾色变,”省防艾专家建议。 尽管部分艾滋病药物已实现国产化,但对90%以上艾滋病人而言,昂贵的治疗费用仍是他们普遍面临的困境。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介绍,目前,国家虽已规定对艾滋病人免费进行抗病毒治疗,但除此治疗项目外,艾滋病人还将接受血液病毒分析、各种机会并发症的治疗等较多治疗费用,而且“因并发症的不同,治疗费用会几百至数十万元不等”。 据记者了解,在目前已颁布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已被列入医保之列的糖尿病、高血压、乙型活动性肝炎、恶性肿瘤等13种大病,其最高月报销额度为300元,与艾滋患者目前最常用的国产化鸡尾酒疗法350元-400元/月的费用相差不多。广州市也曾在两年前提出让艾滋进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然而,据目前相关统计,能真正享受到医保的艾滋病患者还未出现。 番禺区社保中心一负责人解释:由于目前享受医保的人群中还没有发现艾滋病例,所以基本上医保“未对艾滋患者开绿灯”,“这需要国家或上级部门明确规定,并给出用药标准才行”,这位负责人强调。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晓红 严慧芳 严艳 王瑾 通讯员 陈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