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 父子同时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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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1:1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2日讯(驻株洲记者 谭斯亮通讯员罗晟海)今日,株洲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兼党委书记陈新年(正处级)及其儿子陈剑峰,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同时受审。 陈新年在担任株洲市自来水公司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基建、房地产开发、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发包、人员录用及干部提拔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陈剑峰大肆收受贿赂,并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检察机关查证,陈新年单独受贿27.7万元,伙同其子共同受贿131万元,贪污公款7万余元及一台价值1.9万元的摄像机,另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2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