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统考照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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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2:09 新华网 |
记者从宁夏人事厅了解到,针对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人事部日前发出的有关通知说:凡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 人事部发出的有关通知中重申: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2005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使用有效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自行确定。 由于外语能力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意在逐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的提高。国家人事部重申:既要避免职称外语“一刀切”的做法,也要防止放任对职称外语的要求。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等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需要,确定不同系列、职务层级对外语成绩的要求。 凡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举办与考试有关的培训。严禁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和借考试报名搭售各类书籍资料。(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