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微软北京一公司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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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23:20 法制晚报 |
没收黑钱一万多还得交八万元罚款 本报讯今天上午,国家版权局公布了两家光盘厂侵犯微软著作权案件的处罚决定,其中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处8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405元。 今年6月,美国微软公司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北京中新联公司和天津民族光盘公司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非法复制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联想操作系统恢复光盘”。国家版权局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查明北京中新联公司自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以签订合同等形式,接受北京燕京天保影视文化中心的委托,复制“联想操作系统恢复光盘”55000张,非法获利10405元。天津民族光盘公司也为同方晓军科技有限公司复制了该光盘4000张。 国家版权局在调查后认定,上述两公司在复制光盘时均未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对北京中新联公司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对天津民族光盘公司罚款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00元。 据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王自强介绍,两家光盘厂因为其盗版行为遭到了行政处罚。对于委托这两家光盘生产企业从事侵权行为的北京燕京天保影视文化中心、同方晓军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权利人已对其提起了诉讼。 作者:曹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