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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法财产暂难“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7: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樊莉辉

  办理完移民手续数月的于小姐这几天特别高兴,因为根据人行最新出台的有关规定,12月1日起,她再也不用为如何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向境外转移发愁了。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理论上来说,凡是移民海外、能证明自己财产合法来源并已履行依法纳税等义务的居民,均能依法将个人合法财产转移出境了。不过记者昨天从外管局江苏分局了解到,个人财产外移的真正实现还需等待。

  配套政策近期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暂行办法》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二是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三是移民转移一次性申请,分步汇出,其中,20万元以下的转移财产可一次性汇出。有关人士表示,看起来这三方面的内容并不复杂,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要涉及很多程序。

  外管局江苏分局有关人士介绍,个人财产外移属于资本项目,需要层层把关,具体的操作涉及到外交部、司法部、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实现转移,首先要确定转移的财产有哪些,需要公安、税务等部门出具具体的书面文件,证明所需转移的财产是合法的;然后要向外汇管理局提交申请。如外交部门需要开出公民的出境证明,司法部门就要查查把资产向外转移的人是否有案底;公安部门要出示户籍证明,税务部门需要出具完税凭证。这里一个环节的内容都不能少。而《暂行办法》中也很明确地指出,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外汇管理部门不受理司法、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的对外转移财产申请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涉及未结案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

  目前,有关部门针对个人财产转移的具体规范性的操作细则尚未真正出台,所以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近期就想实现个人财产的顺利转移还比较费劲。不过外管局人士称,配套政策近期会出台。

  尚无一人提出申请

  可能是出于对《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预期,自11月以来,向江苏外管局咨询向境外转移个人财产的市民明显增多,但目前尚无一人正式提出申请。咨询者中不少是打算出国者,但只是打算出国而尚未移居海外的并不适合此《暂行办法》。

  据外管局江苏分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流程,如果一切顺利,20万元人民币的等额财产转移核准手续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过超过50万元的话,必须报外管局总局审批,虽然也是20个工作日,但由于流程的缘故会多花几天。这里就需要准备转移资产的人,把前期的证明及相关事宜了解清楚。

  据介绍,目前国家对经常项目开放的,国家允许移民可将其境内资产产生的收益购汇汇出或携带出境,如公民的退休金、存款利息、财产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收益,是可以向国外转移的,公民只需提供境外合法用途,经外管局批准通过银行电汇就行了。而移民对外财产转移就是资本项目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市民除了要提出外转申请外,还要接受很多部门的层层把关,以确定其合法性。据了解,外汇管理局只是审批财产转移,尚不收费。

  外转财产难以预计

  在以往的转移个人财产过程中,个人合法财产只能“非法转移境外”。由于担心私人合法资本被侵占,一些私营企业主常常采取抽逃资本或购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将资本转向所谓“避风港”国家。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首席外汇分析师李俊峰介绍,由于我国仍然对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管制,移民的财产只能汇出收益部分,而本金部分不能转移。然而资本转移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在正规渠道被卡住的情况下,有些人想方设法变相抽逃资本,不少人甚至不惜以较高成本和冒风险,通过一些非法渠道将境内资产转移出境。

  国家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才出台《暂行办法》,给人们转移财产提供一条光明正大的路子,人们今后就不必像过去一样成天琢磨着如何转移自己的财产。这既有利于国家监管,规范这部分资金的流出,也有利于节约人们为了规避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限制,通过非法途径实现财产外转造成的无谓损耗,个人也不必再为承担额外风险而提心吊胆。

  对于外转财产的数量问题,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很难有一个真实的数据显示以往一个地区个人财产的外转数量,也较难预测近期或者今后一段时间内江苏本地可能的外转财产数量,尽管这段时间前来咨询的人倒不少。

  利弊之说

  央行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无论对阻止非法财产转移和资本外流,还是提高资本项目开放度,以及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体现宪法意志等诸多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一些专家还认为,《暂行办法》标志着人民币朝着自由兑换再迈出一大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移民转移和遗产转移是资本项目交易的两项基本内容,发达国家对这两项交易基本没有限制,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放松乃至取消了限制,或者有明确的审批规定。适当放松这方面的管制是中国内地对个人财产转移管理的一项重大突破,进一步推动了人民币可兑换进程。

  外管局人士昨天也表示,

  允许个人财产合法外转可以缓解国家巨额外汇储备的压力。9月底,我国外汇储备达到5000亿美元,而据预计今年底将达到6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增加过快,导致货币投放量过大,不利于货币政策发挥作用。另外,美元的持续贬值导致人民币升息压力过大,国家此次放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不仅仅是迎合了个人的需求,也是央行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举措之一。

  当然,放宽个人财产外转限制也带来一定的风险。目前我国的收入申报、资产登记不太健全,在鉴定外转的个人财产合法与否时可能存在一定漏洞,这可能会导致一些非法资金借机外流,但正如央行有关负责人所说,只要管理部门加强相应的防范手段,是能够控制的。退一步讲,即使真有非法资金外流,也比此前的非法转移要少,而其意义却不是一个防止非法资金外流能够比的。有关专家因此认为,允许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实际上是从一个方面宣示了我们向世界主流文明迈进的决心和步伐,同时也是一个大国对自己和自己的公民越来越自信的表现。这点是最重要的。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04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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