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遏止重特大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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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8:52 新华网 |
江淮晨报讯安徽省交警部门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到2004年年底。整治中,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严处重罚。这是记者昨天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的。 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我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162起,造成3531人死亡、1276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了21.92%、10.95%和17.59%,但是死亡事故仍呈多发态势,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16.53%,上升幅度居全国第五位,死亡绝对数居全国第6位。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81起,造成312人死亡。尤其是9月下旬以来,滁州、蚌埠、宿州等市境内又连续发生9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共造成56人死亡,特别是合徐高速“9·30”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6人,伤46人。此次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整治专项行动,正是为了遏制此类事故的高发态势。 整治行动开始后,各地将把主要警力放到路面上,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干线公路上,加大巡查密度,增加巡查时间,积极利用现有路面交通监控设施和在用装备,强化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提高执法科技含量。行动中,警方将强化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货车载人等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严处重罚。同时,警方还将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控,对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班线进行整改,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除依法严肃处理外,还将抄告所在运输企业和运输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