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劳模“过劳”现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19 东方网-劳动报 |
工人日报长期以来,劳模们在被鲜花和荣誉包围的同时,也深受其累。他们常年忘我地投入工作之中,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甚至没有休息日,也难得和家人享受一个轻松的节假日。劳模们为各行各业的成长和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社会在弘扬劳模的成就和精神的同时,更不应该忽视劳模在精神和体力上普遍存在的“过劳”现象。 劳模群体中存在的“过劳”现象是由诸多因素形成的。由于劳模大都是企业和单位里的“带头人”和“技术尖子”,许多重要任务和技术攻关项目都离不开劳模的参与,而且往往一碰到急难险的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请劳模“出手”解决,大多数劳模长期超负荷、超强度地工作着。劳模们还要“传帮带”,给一批又一批的学徒传授技术、经验和绝活。除了本职工作,劳模还要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几乎没有业余时间。还有一些劳模认为当了先进,就要处处比别人多干、苦干,于是事事争先,惟恐“落后”,惟恐“影响”了劳模的形象。另一方面,社会上也确实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认为劳模就应该多干、苦干,带头大干,否则怎样发挥带动作用?怎么对得起劳模的荣誉称号?不少媒体在宣传上也总是强调劳模“忘我地工作”,曲解了劳模的“典型形象”,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劳模们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劳模是社会的财富。劳模们长期处于超负荷、超强度的工作状态中,不仅对劳模的健康和生活是一种损害,而且对企业和社会的持续成长与进步也是一种损害。劳模也是劳动者,也一样有休息权,不能因为是劳模就没有权利“谈休息”。而且,过度地使用劳模这一人力资源,必然会快速地损耗掉劳模这笔财富,非但有悖于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思想,也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不利于企业与社会的持续发展。 因此,社会在高度关注劳模“过劳”现象的同时,要坚决地把休息权还给劳模,给劳模们也“减减负”。 把休息权还给劳模,就要认真地解决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走出认识误区,把劳模从“超人”的工作状态中解脱出来,让劳模的工作和生活回到正常位置。在知识经济年代,评价劳模的标准,不再是简单的苦干,而是能不能巧干,是其掌握的先进的知识和技术能不能转化为工作效率。如果一味地把繁重的任务推在劳模身上,必然会影响其工作效率,往往适得其反。二是努力培养更多的技术尖子和业务骨干,让更多的人能承担和分解企业的重担,走出一碰到急难险问题就靠劳模出手的习惯。三是努力为劳模减负,尽可能地把劳模从繁重的社会活动中解脱出来,让劳模安心钻研本职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假如劳模的“过劳”现象成为一种通病,绝大多数劳模都不得不长期超负荷、超强度地工作,身心得不到应有的休息,那么学习劳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劳模精神就不可能得到弘扬。这是对劳模财富的最大浪费。(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