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到6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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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28 新华网 |
记者12月3日获悉,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从7月1日起补发,从而使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690元。 这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适当予以倾斜。凡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企业退职人员,以缴费年限为基数,每满1年增加0.9元。对于未参加200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200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企业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对于198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和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再分别增加20元和12元,以逐步消除由于工资改革造成的退休早的人员在养老待遇上的台阶。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企业退休人员,在上述各项调整的基础上,其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690元的,一律增加到690元。(记者贾莹吕晟君) 编辑:范晓娟(来源:兰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