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彩票信息刊物100多万份 主犯一审被判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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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4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2月3日讯(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吴雪芹通讯员钟真胜韩和畴)本报一直跟踪报道的文天才非法经营彩票信息案件有了结果,琼山区法院一审查明文天才三年来非法经营彩票信息刊物1372407份,经营数额54万余元,一审判处文天才有期徒刑2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同时查明,2001年6月和2002年2月裴某、朱某分别参与文某的非法出版物,具体负责预订、销售非法出版物,并和刘某联系印刷出版。2003年3月以来,刘某非法经营印刷厂,为文天才印刷《彩票周报》、《雷公码》、《舅公码》等非法出版物。印刷310000份,经营数额为62000元。琼山区法院认为,四人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非法出版物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一审判处文天才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0元;裴某、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刘某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作者:纪燕玲 吴雪芹 钟真胜 韩和畴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