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升空的动力伞已被查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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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1: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戴伟龙 宁波晚报讯昨天本报报道的动力伞盘旋市中心上空的消息,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广东某动力伞公司已受到了严肃的处理。 昨天上午10点多,负责宁波空域安全管理的驻军,在接到记者有关在市区发现动力伞的消息后,马上派出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来到亚细亚商城时,这里正在进行冬季服装展销会。在二楼的办公室,一位展销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调查人员,动力伞是为了给展销会做广告的,具体情况他也不知道。 过了半个小时,展销会组委会的负责人匆匆赶来了,他一进门就说,确实不知道未经审批就进行这样的飞行活动是违反法律的。他说,为了给展销会助兴,组委会从广东的一家动力伞公司请来了5架动力伞,从12月1日开始连续3天早上进行为期半小时的广告飞行,昨天上午是最后一次飞行。在拿到了15000元的报酬后,广东这家公司的人员已于上午9点离开宁波,返回广东。调查人员当即要求组织者立刻通知对方,回到宁波接受调查。 下午,广东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返回宁波。经审查,参加这次飞行的驾驶员和这家公司都拥有从事动力伞飞行的执照和资质。空管部门对他们漠视法律不依法进行审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这家公司进行了处罚。据空管人员介绍,近年来,国内因为民用航空器不遵守规定擅自升空的事故已发生多次。宁波是沿海大城市,属于管制空域,每天都有多架民航飞机进出或经过宁波空域,因此,所有的飞行活动都要经过严格审批。 第七十四条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第七十五条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因故确需偏离指定的航路或者改变飞行高度飞行的,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