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文―――受贿6万多元挥霍殆尽(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1:3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在今年元月份杨永明承销延安市体育彩票销售过程中,李智文先后4次从延安体彩站出纳杨志凯处领出现金41.52万元,将其中的30.5万元用于支付体彩销售费用。元月底,杨永明在结算销售费用时,为感谢李智文在他承销体育彩票时对他的“关照”,将结余的11.02万元发行费送给李智文,李遂将此款收受。今年5月份,李智文在与省体彩中心结算时,将收受的11.02万元中的2.6万元补交了税款,又将应补交的1.86万元公益金交给出纳杨志凯,剩余的6.56万元,李智文据为己有,并将大部分赃款挥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