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干部要“挪”队伍要“活”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2:36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4日电干部要“挪”,队伍要“活”。目前,我省90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全部实现异地交流任职,绝大多数地级市的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等重要职位也实现了异地交流任职。 据介绍,我省干部异地交流任职主要分为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交流3种类型。 培养锻炼性交流指的是以培养复合型领导人才为目标,通过交流丰富领导干部工作经验、提高领导水平,有意识、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轮岗锻炼,增强适应能力,激活创新思维,使干部的阅历由单一走向复合。 对党政“一把手”及掌管人、财、物和执法执纪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回避性交流,有利于防止干部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和生活而受人情、关系所束缚,也有利于防止一些消极腐败现象。 任职交流指的是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必须实行交流。如现任县(市、区)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现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也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毛传来)(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