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率先整治画家偷漏税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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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2:36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4日电上月末,某画家的作品在拍卖会上拍出100多万元,而获得如此巨额收入的画家却没有交一分钱税!记者昨日了解到,从即日起,杭州市上城区工商、税务和文体管理部门将联合出击整顿目前比较混乱的艺术品市场,在民间饱受诟病的画廊制假售假、画家逃漏税款现象将是治理的重点。 昨天下午,杭州市著名的潘天寿美术设计事务所、印象画廊、精彩画廊、山海星云画廊等10家画廊的经营者齐聚清江宾馆,参加由上城区工商局、地税局和文体局联合召开的“规范美术品经营市场座谈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如何贯彻施行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文化部第29号令也就是新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杭州上城区汇集了各类画廊、艺术馆、拍卖公司、艺术品经营公司等共110多家,占整个杭州美术品经营单位数量的90%以上。而因为中国美院的关系,有近85%的艺术家又在该区居住或活动。按主办方的说法,美术品经营中无证经营、画家自画自卖且逃漏税情况严重、无专业经济制度、画作真假难辨等均极大地影响了画廊业的发展并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座谈会上,区文化稽查方面的人士表示,因为缺乏经纪代理制度,杭州市普遍存在的画家自画自卖现象,是导致经营成本高得多的画廊出售假画的重要原因之一。上城区地税局副局长陈婷婷表示,按税法规定,画家出售自己的作品,同演员参与演出一样,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纳税,而税率则按照应纳税额的不同分为20%至40%不等。 在这场全国首次实施的治理整顿活动中,有关方面将从建立画家经纪人签约制度着手,要求画家向画廊签约或自行申办工商执照,杜绝税收流失,从源头上抵制字画赝品。与之相配合的是,建立书画鉴定委员会和画廊同业公会,设立稽查、举报和公示制度对无证经营、偷漏税的画廊和画家实行稽查等措施也将逐步到位。 “举报电话87045753已经开通。”文体局的一位负责人说。根据有关法律,偷漏税额达1万元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就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蒋梦桦)(来源: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