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李知文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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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2:46 新华网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今日决定,福建省十届人大代表、南平市第一医院院长李知文因涉嫌受贿犯罪,许可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知文执行逮捕,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李知文是二00三年一月当选福建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检察机关查明,李知文在担任邵武市立医院院长、南平市第一医院院长期间,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及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为承建邵武市立医院病房大楼、南平市第一医院大楼的承包商翁振钿提供方便,先后收受翁的贿赂十七笔,计人民币三十七万元、美金二千七百五十元、英镑六千三百元。李知文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受贿犯罪。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可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对李知文执行逮捕。 (记者孙贤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