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成效大 福建农民人均减负95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2:51 新华网 |
记者昨天了解到,福建省于去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去年实现农民减负20亿元以上,人均减负80元左右,减负率达80%以上。今年各地贯彻执行省政府出台的对种粮耕地免征农业税政策,加上各级取消了原定的16个收费项目及各市、县、区自行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税改前相比,全省农民减负达到25亿元左右,人均减负95元,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目标。 按照今年7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农村税费改革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两取消、三改革”。“两取消”即:全面取消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推进减征、免征农业税试点,用五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三改革”即:改革乡镇机构精简人员,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本报记者关志杰)(来源:福州晚报) |